一、双向义务对照
| 你的身份 | 对应条款 | 法定义务 |
|---|---|---|
| 发包方 / 出租方 | 5.12 | ①查验承包、承租单位资质;②以协议或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;③告知项目(场所)存在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;④安排专人进行协调管理;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督促整改 |
| 承包方 / 承租方 | 5.13 | ①与发包方或出租方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;②了解项目(场所)存在的安全风险;③查验场所、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 |
| 任一方 | 4.8 | 对相关方人员开展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事项告知 |
一个常见误解: 以为签了协议就把责任"转嫁"出去了。协议划分的是管理职责,不免除法定责任。 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安全仍有统一协调管理义务。
二、准入资质核查清单
在签约前完成,逐项核对并留存复印件。任何一项不符合,不得准入。
| 序号 | 核查项 | 核查内容 | 结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营业执照 | 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本次作业内容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2 | 资质证书 | 是否具备相应施工/作业资质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3 | 安全生产许可证 | 高危行业是否持有且在有效期内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4 | 特种作业操作证 | 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全部持证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5 |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| 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6 | 安全业绩 | 近三年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| □无 □有(说明:____) |
| 7 | 保险 | 是否投保工伤保险 / 安全生产责任险 / 意外险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8 | 设备与工器具 | 进场设备是否完好、检测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9 | 安全培训记录 | 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安全培训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| 10 | PPE 配备 | 是否自备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 | 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核查结论: □ 准入 □ 限期整改后准入 □ 不予准入
核查人:________ 日期:________
三、安全管理协议必备条款
协议必须与合同同步签署,不得事后补签。 建议作为合同附件,与合同同时生效。
| 条款 | 应写明的内容 |
|---|---|
| 1. 协议依据 | 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及 GB/T 47911—2026 |
| 2. 作业范围 | 作业内容、地点、期限、人员范围 |
| 3. 甲方职责 | 告知风险与防范措施、指定协调管理人、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、定期检查 |
| 4. 乙方职责 | 遵守甲方安全制度、自带合格设备与 PPE、持证上岗、接受甲方监督、及时整改隐患 |
| 5. 人员管理 | 人员名单报备、入场安全教育与告知、变更时重新告知 |
| 6. 作业审批 | 危险作业按甲方制度履行审批,接受甲方监护 |
| 7. 交叉作业 | 多方同时作业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,指定各方联系人 |
| 8. 事故报告与处理 |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甲方,配合救援与调查,责任划分原则 |
| 9. 违约责任 | 违反安全约定的处理方式、停工条件、解除条件 |
| 10. 保险与赔偿 | 保险投保要求、事故损失的责任承担原则 |
| 11. 协议期限 | 与合同期限一致或单独约定 |
| 12. 签署 |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,注明日期 |
注意第 8 条: 协议可约定内部责任划分,但不能对抗第三人,也不能免除法定责任。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通常无效。
四、入场告知与培训签字单
这部分与 F10 的告知单共用。核心是四个内容必须讲到: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、防范措施、应急要求、禁止事项,讲完由受教育人和告知人双方签字。
告知时点: 作业前。人员变更时重新告知。长期驻场的相关方,建议每月至少一次再告知。
五、交叉作业的统一协调管理
当同一区域有两家及以上相关方同时作业,或相关方与本企业员工同时作业时:
| 事项 | 要求 |
|---|---|
| 指定协调管理人 | 由发包方指定一名统一协调管理人,各方知晓 |
| 作业界面划分 | 明确各方的作业区域与时间,避免垂直交叉作业 |
| 联络机制 | 建立各方联系人清单与联络方式,开工前碰头 |
| 联合检查 | 协调管理人每日巡查,发现界面冲突立即协调 |
| 统一应急 | 报警、疏散、集合点统一,各方人员都知晓 |
| 作业变更 | 任一方变更作业内容或时间,须报协调管理人 |
为什么必须指定统一协调人: 交叉作业事故的典型成因就是"都以为对方管了"。没有统一协调,界面处必然出现管理真空。
六、定期安全检查与整改通知单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检查频次 | 长期相关方每月至少一次;短期作业每次作业前 + 作业中巡查 |
| 检查人 | 发包方指定的协调管理人或安全管理人员 |
| 检查内容 | 资质与持证、人员变更报备、危险作业审批、PPE 佩戴、现场秩序、隐患整改情况 |
| 问题处理 | 发现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,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 |
| 复查 | 到期复查,未整改的按协议处理(停工、扣款、清退) |
整改通知单(简化版)
``` 整改通知单
致:________(相关方单位) 检查日期:____ 检查人:____ 作业地点:____
发现问题: 1.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.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整改要求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整改期限:____年____月____日
逾期未整改的,将按安全管理协议第____条处理。
相关方签收:________ 日期:________
复查结论:□ 已整改 □ 部分整改 □ 未整改 复查人:________ 复查日期:________ ```
七、常见错误
| 错误 | 后果 | 正确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协议事后补签 | 事发后协议无意义,也无法证明事前尽到管理义务 | 与合同同步签署 |
| 只签协议不查资质 | 把作业交给了不具备能力的单位 | 签约前完成十项核查 |
| 告知只做一次 | 人员变更、现场变化后新人员不知情 | 人员变更重新告知 |
| 交叉作业无协调人 | 界面处管理真空,事故高发 | 指定统一协调管理人 |
| 检查了但不留证据 | 无法证明尽到定期检查义务 | 检查记录 + 整改通知单双方签字 |
| 以为签了协议就免责 | 法定责任不能靠协议免除 | 协议划分管理职责,同时落实实际管理动作 |
| 本企业作为承租方时不作为 | 违反 5.13 | 主动索取风险告知、查验场所条件 |
八、关于本文件
本文件由安寰家EHS-COVER研究院依据 GB/T 47911—2026 第 5.12、5.13 条及第 4.8 条编制,提供双向义务对照、准入核查清单、协议必备条款、协调管理要求与整改通知单模板。
配套使用:F10(入场告知与培训签字单)、F18(小微园区多租户统一管理手册)、F07(自评 B28–B30 项即核查本文件落地情况)。
免责说明: 协议条款为通用骨架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涉及责任划分、赔偿、保险等条款,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并由法律专业人士审核。相关方管理还须遵守《安全生产法》关于发包、出租的专门规定。
本文由安寰家EHS-COVER研究院出品;「安寰家」为安寰谷旗下注册商标服务品牌。